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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課程計畫多數未依規定期限完成備查程序及公告,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國教署已加強宣導及輔導改善,以利國中畢業生選校參考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查詢平臺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查詢平臺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建置課程計畫平臺,各校每年應至平臺上進行課程計畫填報,以利學生及家長查詢課程。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之課程計畫未依規定期限陳報備查及公告,經函請檢討改善,國教署已加強宣導及輔導學校改善。
審計處指出,學校課程計畫為學生學習的藍圖,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柒、一、(二)規定,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站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為有利於學生選校參考,高級中等學校應於該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即每年1月31日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與公告說明。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10月查核發現,國教署所轄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課程計畫計有168件,惟於新生入學半年前(111年1月底)經該署檢視通過者僅2件(占1.19%),多數(166件,占98.81%)課程計畫未檢視通過,並延遲3個月餘,迄111年4月15日始完成課程計畫備查程序,不利學生選校參考,審計處遂於113年2月函請國教署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教署已加強宣導及輔導學校改善,113及114學年度該署所轄高級中等學校之實用技能學程課程計畫,於當年1月31日前檢視通過之比率分別為99.36%及88.39%,並隨即完成備查程序及公告,已較111學年度大幅改善,有利於國中畢業生選校參考。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8-15)
被審核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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