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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歷史建築東門派出所修復再利用工程執行緩慢,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建築物已修復完成並營運啟用

嘉義市歷史建築東門派出所
嘉義市歷史建築東門派出所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辦理歷史建築東門派出所修復再利用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該歷史建築修復工程變更設計作業冗長,復因經費籌措方式久懸未決,影響後續工程施作進程,經函請檢討改善,工程已完工啟用,提供展覽在地警政史蹟及市民藝文活動場域。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審酌原東門派出所廳舍為日治時期風格建築,深具歷史文化、地域風貌及建築史之保存價值,編列預算3,158萬餘元(含中央補助款)辦理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含派出所辦公室、員警宿舍、所長宿舍及新建廁所)。案經106年9月12日決標,同年10月12日開工,工期360日曆天,原預定107年10月25日完工,同年11月13日啟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間查核發現,本案施工廠商於106年11月30日進行基礎開挖時,出土切面平整之紅磚及石牆,疑似歷史遺構;另建築物隱蔽部分亦有損壞、腐朽不堪使用情形,經警察局決議辦理變更設計。惟因後續作業冗長且該局對變更設計增加經費之籌措方式久懸未決,影響後續工程施作進程,108年10月25日與工程廠商終止契約。截至109年底,接續工程仍未發包施作,審計室遂於110年2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建築物已於112年12月15日完工驗收,並於113年4月間開放作為「東門派出所文化基地(東門町1923)」,融合工程修復過程中發掘之「龍王廟」遺址(清道光年間),打造歷史意義與文化遊憩特色的複合型空間,提供展覽在地警政史蹟及市民全新藝文體驗場域。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8-15)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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