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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未注意追蹤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回饋項目履約情形,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督促廠商依約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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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熱點行動車
臺北市熱點行動車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下稱資訊局)辦理無線網路上網委託服務案及無線網路行動通訊傳輸熱點租用服務案,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未注意追蹤廠商對於熱點行動車及免費Wi-Fi熱點等回饋項目的提供情形,經函請檢討妥處,已督促廠商依約提供,有效保障機關權益,加強提供民眾方便且免費的網路服務。
審計處指出,資訊局為提供民眾在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公共區域免費無線上網服務,辦理「106年度臺北市無線網路上網委託服務案」(下稱106年服務案),契約金額2億6,451萬餘元,履約期限至113年4月,及「107年度臺北市無線網路行動通訊傳輸熱點租用服務案」(下稱107年服務案),契約金額1億2,721萬餘元,履約期限至112年8月,由同一廠商承攬。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廠商於106年服務案之服務建議書列有提供大型活動戶外10次臨時熱點支援,出動同一地點之熱點行動車每次1天,總價值250萬元,惟契約期限將屆,尚有4次未使用;又廠商107年服務案之服務建議書則列有免費提供6個月100個Wi-Fi熱點,價值69萬元,惟契約期限已屆,卻仍未依約提供,顯示該局未妥為管控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回饋項目的執行情形,審計處遂於113年4月函請資訊局檢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資訊局已督促廠商於113年4月下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主辦之「2024世界室外錦標賽國手選拔賽」期間,完成熱點行動車之回饋,並於113年6月間按該局選定之地點辦理免費提供6個月100個Wi-Fi熱點之開通作業,後續並加強督導履約管理,有效保障機關權益,加強提供民眾方便且免費的網路服務。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8-02)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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