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公共自行車租賃營運管理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加強站點佈設及落實資安防護

彰化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推廣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交通工具,委外建置及營運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租借站之車輛借用率偏低,且自行車租賃系統之資訊安全管理措施未臻確實,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加公共自行車站點佈設,並督促落實資安防護作業。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提供大眾第一哩、最後一哩及轉乘接駁之綠色運輸服務,103年起委託廠商營運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截至112年3月底止,於彰化市、員林市、鹿港鎮等3市鎮建置79處租借站,提供自行車1,650臺,系統會員人數達8萬餘人。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前揭79處租借站中有17處平均每日租借次數偏低,有待加強站點佈設及車輛調度事宜,又租賃系統儲存民眾(會員)個資,惟縣政府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妥為監督廠商建置系統之資訊安全維護情形,並定期記錄及確認受託者執行狀況,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督促廠商運用無樁借還系統特性,彈性調度車輛以提高借用頻率,截至113年6月底止,已移除借用率偏低之6處租借站,擴增和美鎮、溪湖鎮、田中鎮及溪州鄉等4鄉鎮之租借站,計累計建置97處租借站及16萬餘會員人數,提升轉乘運具營運效益,並已督促廠商定期提供資安防護說明,以增進保障民眾個資安全機制。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提供大眾第一哩、最後一哩及轉乘接駁之綠色運輸服務,103年起委託廠商營運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截至112年3月底止,於彰化市、員林市、鹿港鎮等3市鎮建置79處租借站,提供自行車1,650臺,系統會員人數達8萬餘人。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前揭79處租借站中有17處平均每日租借次數偏低,有待加強站點佈設及車輛調度事宜,又租賃系統儲存民眾(會員)個資,惟縣政府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妥為監督廠商建置系統之資訊安全維護情形,並定期記錄及確認受託者執行狀況,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督促廠商運用無樁借還系統特性,彈性調度車輛以提高借用頻率,截至113年6月底止,已移除借用率偏低之6處租借站,擴增和美鎮、溪湖鎮、田中鎮及溪州鄉等4鄉鎮之租借站,計累計建置97處租借站及16萬餘會員人數,提升轉乘運具營運效益,並已督促廠商定期提供資安防護說明,以增進保障民眾個資安全機制。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8-02)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