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部分連鎖便利商店業者尚未納入轄內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列管,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新增170家連鎖便利商店納入列管清冊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 列管轄內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仍有部分業者尚未納入列管,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清查增列170家連鎖便利商店納入列管清冊,強化管制效能。
審計室指出,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下稱環境部) 公告之「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公告事項規定略以,本公告規範之販賣業者為: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等業者,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執行廢容器、廢乾電池等回收工作。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2月查核發現,經據環保局提供依上開規定列管轄內之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等業者清冊計607家,與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之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經篩選屬新竹縣且尚在營業中之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等業者比對結果,發現有303家未列入該局列管清冊,審計室遂於113年2月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於113年3月實地稽查結果,已新增170家連鎖便利商店納入列管清冊,並考量稽查人力,其餘133家規劃於113年度下半年起分階段辦理實地稽查工作,未來將賡續運用政府公開資料相關資訊,以掌握轄內販賣業者名單,強化管制效能。
審計室指出,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下稱環境部) 公告之「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公告事項規定略以,本公告規範之販賣業者為: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等業者,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執行廢容器、廢乾電池等回收工作。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2月查核發現,經據環保局提供依上開規定列管轄內之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等業者清冊計607家,與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之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經篩選屬新竹縣且尚在營業中之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等業者比對結果,發現有303家未列入該局列管清冊,審計室遂於113年2月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於113年3月實地稽查結果,已新增170家連鎖便利商店納入列管清冊,並考量稽查人力,其餘133家規劃於113年度下半年起分階段辦理實地稽查工作,未來將賡續運用政府公開資料相關資訊,以掌握轄內販賣業者名單,強化管制效能。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7-04)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