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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推動興安專案部分工程恐未能於目標期限完工,審計部促請改善,已透過履約管理加速趕辦

興安專案部分分案完工情形
興安專案部分分案完工情形
國防部推動興安專案,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因工程發包多次流廢標等情,其中29案恐未能於目標期限內完工,經函請國防部檢討改善,已有4案透過履約管理,如期於目標期限內完工,其餘25案刻正趲趕工進中,逐步達成改善官兵住辦環境之目標。
審計部指出,國防部為全面改善國軍住宿及辦公環境,自106年起成立興安專案,推動國軍老舊營舍整建工程103案,建設總經費1,079億餘元,統一由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支應,專案期程106至116年,第1階段預計31案於112年底前完工,第2階段預計59案於113年5月底前完工,第3階段預計13案於116年底前完工。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2月查核發現,興安專案需於第1及第2階段完工之31案及59案中,部分因工程發包多次流廢標、水土保持等計畫審查作業進度落後,及外島工程砂石供應不足等情,造成預算執行率偏低。經依各案決標日期加計契約工期,未能於第1階段目標期限112年底前完工者計有8案,未能於第2階段目標期限113年5月底前完工者計有21案;另其中部分案件整建營舍係提供調整或新增部隊進駐使用,或為軍備保養維護所需整建之設施,倘相關工程延宕,恐影響國軍戰略部署規劃及後勤保養需求,審計部遂於112年3月15日函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業要求落後案件主辦機關增加施工量能,並針對離島及偏遠地區預囤材料,確保供料無虞;另訂定近、中、遠程目標里程碑,每月召開會議逐案管控進度。截至113年5月底止,已有4案如期於目標期限內完工,其餘25案刻正趲趕工進中,逐步達成改善官兵住辦環境之目標。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4-07-04)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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