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遲未完成臺東市北町日式建築文化園區委外營運招商作業,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順利完成招商

臺東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經管臺東市北町日式建築文化園區,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園區日式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辦理竣事後,遲未能完成委外經營招商作業,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招商作業,得標廠商將依約進行相關前置作業後開幕營運。
審計室指出,該園區日式建築群經縣政府於96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嗣縣政府於105年間報請文化部核定補助辦理「臺東市民權里日式建築文化園區修復再利用計畫」,進行整修維護及活化利用,期能保存歷史建築並與觀光結合,帶動地方文化及經濟發展。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該園區修復再利用工程於110年1月辦竣後,縣政府陸續於同年4月、8月及111年7月、9月辦理委外經營公開標租作業,惟分別因無廠商投標或投標廠商所提營運計畫欠完備等情而無法決標,遲未能開園營運,有待積極尋訪潛在意願廠商,以期儘速完成招商作業,早日開幕營運。審計室遂於112年3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多方訪商並修正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標租,於113年1月順利決標,租期為113月5月至123年3月計9年10個月。預計於114年1月底前由得標廠商完成裝修工程,並於取得商(營)業登記報請縣政府許可後正式營運;縣政府自114年2月起每年收取定額租金142萬餘元(空地增設附屬設施者租金另計),可望達成設置該園區之目的及效益。
審計室指出,該園區日式建築群經縣政府於96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嗣縣政府於105年間報請文化部核定補助辦理「臺東市民權里日式建築文化園區修復再利用計畫」,進行整修維護及活化利用,期能保存歷史建築並與觀光結合,帶動地方文化及經濟發展。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該園區修復再利用工程於110年1月辦竣後,縣政府陸續於同年4月、8月及111年7月、9月辦理委外經營公開標租作業,惟分別因無廠商投標或投標廠商所提營運計畫欠完備等情而無法決標,遲未能開園營運,有待積極尋訪潛在意願廠商,以期儘速完成招商作業,早日開幕營運。審計室遂於112年3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多方訪商並修正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標租,於113年1月順利決標,租期為113月5月至123年3月計9年10個月。預計於114年1月底前由得標廠商完成裝修工程,並於取得商(營)業登記報請縣政府許可後正式營運;縣政府自114年2月起每年收取定額租金142萬餘元(空地增設附屬設施者租金另計),可望達成設置該園區之目的及效益。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6-28)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公有財產,休閒觀光,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