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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部分飲料業者尚未納入源頭減塑措施列管,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飲料業自112年10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
新竹縣飲料業自112年10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推動源頭減塑措施,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飲料業者尚未納入列管,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清查增列57家連鎖飲料店業者納入列管清冊,強化管制效能。
審計室指出,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下稱環境部)於111年4月28日訂頒「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各式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級市場等業者公布一次性塑膠杯之管制政策,業者均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膠杯。新竹縣為配合環境部擴大執行限塑政策,自112年10月1日起規範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非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循環杯借用服務或販售可重複使用之飲料杯,環保局並將不定期稽查。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2月查核發現,經據環保局提供新竹縣飲料店列管清冊計124家,與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之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行業代號為飲料店資料相比對,發現屬新竹縣業者且尚在營業中,未列入該局飲料店列管清冊者,計258筆,審計室遂於113年2月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於113年3月清查結果,經排除販售項目非屬實際販售手搖飲料(可能為冰品、豆花、茶葉或食品原料相關)之業者計201家後,已將57家飲料店業者納入列管清冊,未來將賡續檢討運用政府公開資料相關資訊,以掌握轄內業者名單,強化管制效能。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6-20)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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