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南投縣政府規劃實施公有路邊停車收費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南投縣南投市南陽路路邊停車格
南投縣南投市南陽路路邊停車格
南投縣政府(下稱縣府)轄管公有路邊停車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府原預計於南投市、集集鎮等地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因規劃進度落後,迄未實施,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啟動路邊停車收費機制,改善市區停車問題及增裕公庫收入。
審計室指出,南投縣縣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2條及第3條規定,縣有公共停車場(下稱停車場)分為路邊停車場及路外停車場2種;路邊停車場管理機關為縣府,縣府得將路邊停車場之收費及管理權限委託各鄉鎮市公所辦理。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縣府於111年12月14日耗資946萬元委託廠商完成建置南投縣路邊停車收費管理系統,預計於南投市、集集鎮等地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因規劃進度落後,迄未實施收費管理,鑑於路邊停車收費之推行,除符合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亦可消弭轄內路邊停車位遭民眾長期占用及減少併排違規停車,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縣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分別於112年9月、113年3月委託集集鎮、南投市公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並與4家超商簽約,建立智慧型停車收費制度,截至113年3月底止,收取停車費收入計110萬餘元,改善市區停車問題及增裕公庫收入。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6-07)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