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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及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及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業經審計長、6位處長簽署完竣,並聲明審計機關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整體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詳細資料請參閱本部全球資訊網「資訊公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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