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二殯儀館整建工程執行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下稱殯葬處)委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下稱新工處)代辦「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二期整建工程」(下稱二期整建工程),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因基地地質調查及規劃設計欠當,致須辦理變更設計及展延工期,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依約檢討扣回(罰)契約價金,並檢討改善現行需求協調整合機制,增進未來計畫執行效率。
審計處指出,臺北市政府為改善第二殯儀館設施,及因應臺北市人口老化而增加治喪需求,期藉由推動殯儀館整建工程,擴增殯儀館禮廳數量,改善司法相驗設施等,於105年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一期整建工程完工啟用後,賡續規劃辦理二期整建工程,並於108年7月決標,金額15億800萬元,108年9月開工,預計112年10月底完工啟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二期整建工程未於設計階段瞭解基地地質及審酌前期工程曾發生連續壁坍孔情事,妥謀善策預為因應,致連續壁坍孔情事再次發生,復於規劃設計階段未與使用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充分溝通,致相驗暨解剖中心之設計成果未符使用者需求,而須辦理工程變更設計並延長工期,另有重複編列工程材料耗損數量及土石方實際運輸距離較原契約規劃為短,致估驗計價數量超過實際數量等情事,審計處遂於111年6月函請新工處及殯葬處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據新工處查復,嗣後於設計階段將加強地質鑽探作業,督導廠商評估適當增加鑽孔數量,以避免發生連續壁坍孔情事;有關數量不符部分,已於112年3月扣回施工費1,430萬餘元,並就設計監造單位作業缺失,依規定計點及扣罰8萬餘元;另殯葬處查復嗣後於細部設計過程及核定時,均將邀請使用單位參與確認,強化跨機關協調整合,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率。
審計處指出,臺北市政府為改善第二殯儀館設施,及因應臺北市人口老化而增加治喪需求,期藉由推動殯儀館整建工程,擴增殯儀館禮廳數量,改善司法相驗設施等,於105年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一期整建工程完工啟用後,賡續規劃辦理二期整建工程,並於108年7月決標,金額15億800萬元,108年9月開工,預計112年10月底完工啟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二期整建工程未於設計階段瞭解基地地質及審酌前期工程曾發生連續壁坍孔情事,妥謀善策預為因應,致連續壁坍孔情事再次發生,復於規劃設計階段未與使用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充分溝通,致相驗暨解剖中心之設計成果未符使用者需求,而須辦理工程變更設計並延長工期,另有重複編列工程材料耗損數量及土石方實際運輸距離較原契約規劃為短,致估驗計價數量超過實際數量等情事,審計處遂於111年6月函請新工處及殯葬處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據新工處查復,嗣後於設計階段將加強地質鑽探作業,督導廠商評估適當增加鑽孔數量,以避免發生連續壁坍孔情事;有關數量不符部分,已於112年3月扣回施工費1,430萬餘元,並就設計監造單位作業缺失,依規定計點及扣罰8萬餘元;另殯葬處查復嗣後於細部設計過程及核定時,均將邀請使用單位參與確認,強化跨機關協調整合,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率。
發布單位:
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