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南投縣埔里福興農場開發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並提供查核意見予監察院,業經監察院糾正

南投埔里福興農場農產品展售館
南投埔里福興農場農產品展售館
南投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南投縣埔里福興農場開發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整體開發計畫較預定進度落後,且有業者持續於廬山溫泉區違規營業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並提供查核意見予監察院,業經該院糾正南投縣政府。
審計室指出,縣府於100年8月4日發布實施「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將廬山風景特定區劃為保護區及河川區,區內不得有建築行為及原有建築物不得使用。縣府為協助廬山溫泉觀光產業復育發展,辦理埔里福興農場開發案,專案讓售予廬山溫泉區業者易地重建,並於106年3月辦理105年度南投縣埔里福興農場旅館區開發新建統包工程發包作業,同年8月開工, 109年4月竣工,結算金額16億3,539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0月至110年3月查核發現,整體開發計畫較預定進度落後,且公共設施及館舍未來營運方向遲未確定,又仍有業者持續於廬山溫泉區違規營業,審計室遂於109年12月、110年5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相關查核結果並揭露於109年度南投縣總決算審核報告,案經監察院立案調查,於111年8月24日糾正南投縣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3289期)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