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司法院通譯人才庫尚待持續擴充,審計部促請改善

法院通譯手冊
法院通譯手冊
司法院所屬法院建置通譯人才庫情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語種仍有通譯需求,惟因量能不足未能持續建置,另該院尚未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下稱法扶基金會)建立通譯人才交流共享機制等,經函請檢討改善。司法院已函請建置法院適度增加特約通譯備選人,並加強與法扶基金會人才交流共享等。
審計部指出,司法院為提供訴訟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及其他關係人傳譯服務,於102年10月及104年5月分別訂定法院通譯使用作業規定及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截至110年8月底止,臺灣高等法院等5家法院已建置特約通譯備選人名冊,共271名特約通譯備選人,110年度1至8月各法院運用通譯人員提供傳譯服務案件共計5,756件。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各建置法院雖持續擴充通譯語種及人員,惟部分語種仍有通譯需求,然因量能不足未能持續建置,另司法院亦未與法扶基金會建立通譯人才交流共享機制等。審計部遂於111年1月函請司法院督促建置法院持續擴充通譯人才庫,並研酌與法扶基金會共享人才之可行性。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司法院已請建置法院檢視轄區實際傳譯需求,適度增加特約通譯備選人,並加強與其他行政機關通譯人才庫交流,另於111年9月5日函請法扶基金會研議將通譯名冊公開於該基金會網站之適法性及可行性,以增加資源共享管道。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司法院
施政主題細項: 司法、行政管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