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偏遠地區尚未設置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據點,審計部促請改善

司法院辦理所屬一、二審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實施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偏遠地區迄未設置視訊諮詢服務據點,或民眾使用情形未盡理想,經函請檢討改善。司法院已函請轄區有偏遠鄉鎮之法院評估利用現有資源提供視訊諮詢服務之可行性,並加強宣傳運用,提高服務成效。
審計部指出,司法院考量民眾如欲請求法院訴訟輔導服務,多數係親自到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或電話詢問,不利偏遠地區民眾就近獲得服務。因此於108年3月5日辦理司法院所屬一、二審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截至110年8月底止,已於臺灣高等法院等33家法院設置57套視訊設備,與偏遠鄉鎮市公所視訊連線,方便民眾就近諮詢,減少往返法院之勞費。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8月底止,管轄嘉義縣番路鄉等21個偏遠地區之一、二審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或分院、各高等行政法院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尚未與該等偏鄉合作建立視訊諮詢服務管道,另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等8個法院遠距諮詢設備,自啟用迄110年8月底止,均無使用紀錄。審計部遂於111年1月函請司法院儘速完整提供偏遠地區視訊諮詢服務,並就視訊設備使用率偏低問題,檢討設置地點之合理性,暨加強宣導使用等。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司法院已於111年3月31日函請轄區有偏遠鄉鎮之法院,評估利用現有資源提供視訊諮詢服務之可行性,並研訂提高民眾使用視訊諮詢服務之具體改善作法,同時函請地方政府轉知鄉鎮市區公所協助宣傳運用,以提升視訊諮詢服務成效。
審計部指出,司法院考量民眾如欲請求法院訴訟輔導服務,多數係親自到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或電話詢問,不利偏遠地區民眾就近獲得服務。因此於108年3月5日辦理司法院所屬一、二審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截至110年8月底止,已於臺灣高等法院等33家法院設置57套視訊設備,與偏遠鄉鎮市公所視訊連線,方便民眾就近諮詢,減少往返法院之勞費。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8月底止,管轄嘉義縣番路鄉等21個偏遠地區之一、二審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或分院、各高等行政法院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尚未與該等偏鄉合作建立視訊諮詢服務管道,另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等8個法院遠距諮詢設備,自啟用迄110年8月底止,均無使用紀錄。審計部遂於111年1月函請司法院儘速完整提供偏遠地區視訊諮詢服務,並就視訊設備使用率偏低問題,檢討設置地點之合理性,暨加強宣導使用等。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司法院已於111年3月31日函請轄區有偏遠鄉鎮之法院,評估利用現有資源提供視訊諮詢服務之可行性,並研訂提高民眾使用視訊諮詢服務之具體改善作法,同時函請地方政府轉知鄉鎮市區公所協助宣傳運用,以提升視訊諮詢服務成效。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司法院
施政主題細項:
司法、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