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辦理北屋排水整治工程之設計及施工未臻周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設施安全檢討及改善施工,提供滯洪調節及休憩功能,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下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下稱水利局)辦理北屋排水整治工程,其施作之滯洪池坡面與契約設計不符,且工程基地土壤有液化疑慮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土壤液化安全檢討評估及改善滯洪池開挖坡面,並完成驗收,有效提供滯洪調節及休憩功能,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水利局為改善高雄市第84期重劃區內淹水問題,於103年10月辦理北屋排水整治工程-護岸整治及開闢公園滯洪池,計畫總經費1億2,100萬元。高雄市審計處於105年4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基地於施工 前調查地層為砂質地層,惟未進一步分析其土壤液化潛勢,並評估結構物基礎耐震設計之抗液化強度,且施作滯洪池坡面坡度與契約規定垂直與水平比為1:3之設計不符,其工程設計、施工未臻周妥,經於105年5月19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水利局已完成基地土壤液化潛勢分析及結構物抗液化強度評估,確認符合設計安全規定,並督促廠商改善滯洪池坡面坡度,確保設施安全,該排水整治工程於106年9月驗收,設置占地約1.5公頃公園滯洪池,可容納滯洪量約2.8萬公噸,歷經107及108年豪大雨,已發揮滯洪調節功能,有效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並提供民眾安 全優質之休憩環境。
水利局為改善高雄市第84期重劃區內淹水問題,於103年10月辦理北屋排水整治工程-護岸整治及開闢公園滯洪池,計畫總經費1億2,100萬元。高雄市審計處於105年4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基地於施工 前調查地層為砂質地層,惟未進一步分析其土壤液化潛勢,並評估結構物基礎耐震設計之抗液化強度,且施作滯洪池坡面坡度與契約規定垂直與水平比為1:3之設計不符,其工程設計、施工未臻周妥,經於105年5月19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水利局已完成基地土壤液化潛勢分析及結構物抗液化強度評估,確認符合設計安全規定,並督促廠商改善滯洪池坡面坡度,確保設施安全,該排水整治工程於106年9月驗收,設置占地約1.5公頃公園滯洪池,可容納滯洪量約2.8萬公噸,歷經107及108年豪大雨,已發揮滯洪調節功能,有效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並提供民眾安 全優質之休憩環境。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公共工程、都市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