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建置網站之無障礙可及性設計與標章管理作業,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修正各機關網站服務管理作業原則及建立控管機制,確保身心障礙者使用無障礙網路之權益

臺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臺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訂定各機關網站服務管理作業原則及各機關網站檢核計畫,規定機關網站應取得之無障礙標章等相關內容,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布之網站無障礙規範2.0版不符,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研訂管理規範,並建立控管機制,確保身心障礙者使用無障礙網路資訊之權利。
臺北市政府為使各機關提供之網站服務,可符合民眾使用需求,確保網頁資訊之正確性、時效性及完整性,並持續提升網站服務品質,訂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網站服務管理作業原則,並規定機關網站至少應取得並張貼A+等級無障礙標章。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6年2月15日發布「網站無障礙規範2.0版」,參考全球資訊網協會之網站有關無障礙組織在相關網站無障礙標準之設計,以3個檢測等級(A、ÁA、ÁAA)區分網站無障礙之可及性設計。臺北市審計處於108年1月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未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布之「網站無障礙規範2.0版」以3個檢測等級(A、ÁA、ÁAA)區分網站無障礙可及性設計等內容進行作業原則之更新修正,該府資訊局亦未督促各機關建置網站取得無障礙標章,影響民眾使用便利性,經於108年3月4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持續追蹤改善情形,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已於108年10月檢討修正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網站服務管理作業原則,並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無障礙規章相關規定納入修正,由該局每月定期檢核及追蹤各機關網站無障礙標章申請情形,截至108年11月底止,已有246個網站取得無障礙2.0標章,以維護身心障礙者使用無障礙網路之權益。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人權保、科學技術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