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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維護母嬰健康,推動試辦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計畫,惟收案未達預定目標,跨體系合作轉介機制亦待強化,經審計部促請改善,已調增收案誘因及建立合作機制,以提升計畫推動成效

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實施市縣
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實施市縣
審計部查核發現,國民健康署為維護母嬰健康,辦理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提供高風險因子懷孕婦女健康促進及個案關懷服務,惟收案人數不盡理想,跨體系合作轉介機制亦有待強化,經函請國民健康署研謀改善。該署業修正民國(下同)108年度計畫,調增收案支付誘因,另已協請相關部會轉知社政單位建立合作機制,以加強轉介收案。
國民健康署為照護孕產婦,增進孕產兒健康,自106年度起逐步針對嬰幼兒死亡率或未成年少女生育率較高之市縣,補助辦理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希地方衛生局結合轄區醫療院所,提供健康與社會高風險因子懷孕婦女健康促進需求評估,以及電話或到宅訪視,輔導個案定期產檢,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關懷服務,如有需要,並協助轉介醫療或社政服務,期能增進母嬰健康,降低我國嬰幼兒死亡率。審計部查核發現,該計畫執行以來,106及107年度分別收案980人、1,212人,均未達預定收案目標1,115人、1,424人,計畫經費執行率僅37.63%、61.04%。經查係因院所多考量尚須聘任專責管理人力,計畫誘因不高,影響收案意願。另該計畫除由院所門診收案外,亦希結合社政及教育等資源,共同發掘未成年、社經弱勢等社會風險因子個案,轉介至合約院所進行後續追蹤照護,惟實際執行結果,社政及教育管道轉介個案稀少,合作機制尚未有效建立。經函請該署研謀改善,增進計畫推動誘因,並強化跨體系合作機制,以提升計畫推動成效。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國民健康署經檢討及滾動修正計畫,108年度已調高收案之個案管理費及到宅訪視費,另已將參與院所名單提供政府相關部會轉知社政單位,如發現符合收案條件者協助轉介至衛生局聯繫窗口或合作院所,以利發掘高社會風險個案,增進母嬰健康,降低嬰幼兒死亡率。
發布單位: 第三廳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國民健康署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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