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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新聞稿-民國107年7月1日媒體刊載「重陽敬老金 竟成政策買票工具」1文,其中有關本部之報導內容與事實有間,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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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7年7月1日中國時報A14版及中時電子報星期論壇刊載「重陽敬老金 竟成政策買票工具」1文,指出澎湖縣通過全縣約1萬6千5百名65歲長者,重陽敬老金從原本5千元加碼到1萬元,粗估要發8千5百萬元。發錢是長者真正所需的嗎?更荒謬的是原本有一條鞭的主計與政風單位,都表現非常識相,調撥統籌補助款的中央也不制止,監察院審計部也處於後知又不覺,整個政府上下都神經大條,地方財政豈有穩定的一天到來?
  審計機關依法監督預算之執行,有關澎湖縣政府歷年總預算編列多項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項目,包括:老人重陽敬老禮金、春節敬老平安禮金等,預算金額逐年增加。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下稱澎湖縣審計室)審閱預算發現,該府自有財源窘迫,已造成財政負擔,除於澎湖縣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辦理各項社會福利支出,允宜考量自有財政能力,量力而為,並妥訂排富條款,以維財政永續發展及社會公平正義」(104年度甲-44),及「允宜考量財政負擔程度,通盤檢討各項非法定社會福利措施之適正性,並妥為簡併,或借鏡苗栗縣、新竹縣政府作法,採限制領取資格妥訂排富條款、調降發放額度等節流措施,以維護財政的永續性發展」(105年度甲-51)。然該縣107年度總預算亦編列多項非法定社福預算,且規模已高達2億4,260萬元,未有效控制及縮減,澎湖縣審計室再於107年3月14日函請該府允宜考量財政負擔程度,積極研議發放非法定社福支出之限縮方式(如採限制領取資格妥訂排富條款、調降發放額度等),以維財政永續發展。
  審計部近年來均就澎湖縣政府財政狀況及發放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提具審核意見,已善盡審計職責,為免外界誤解,特予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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