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6-24 核能研究所建置MW級高聚光太陽光發電系統及高科驗證與發展中心相關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自民國(下同)96年起陸續辦理MW級高聚光太陽光發電系統(HCPV)示範及高聚光太陽光發電高科驗證與發展中心建置計畫,驗證與發展中心已於98年5月13日啟用,示範場則於同年12月22日竣工,並自99年2月4日起供電運轉,自96年度開始執行至103年底,已歷時8年,耗用設施建置成本與設施運轉維護費用共計7億6,977萬餘元。經審計部查核結果,有規劃初始對於全球聚光型太陽光發電(CPV)產業發展之評估過於樂觀,且示範場選址欠當,致計畫所定之主要經濟效益目標多未達成,又運轉啟用約5年,衍生之相關收入尚不足支應同期間耗用之維運經費等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104年4月13日函請原子能委員會督促研謀改善,並報告監察院後,核能研究所已研提持續研發降低聚光型太陽能系統成本技術,及路竹示範場轉型為綠能示範中心等改善措施。本項專案調查攸關我國新能源與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與相關產業發展議題,並具審計成效,爰彙整相關查核資料,撰具專案審計報告,以供各界參考。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施政主題細項:
科學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