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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組織

 

審計部及所屬教育農林審計處暨交通建設審計處,掌理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事務;另審計部於直轄市,設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6個審計處,並於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金門縣,設有15個審計室,分別掌理各該地方審計事務。

 

審計機關配置圖審計機關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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