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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審計季刊》徵稿說明
壹、欄位說明
《政府審計季刊》之目的與定位:
一、本刊專以介紹、研究政府審計及相關理論、方法、技術,報導政府審計業務,推行及詮釋審計法令規章為宗旨。
二、本刊園地公開,凡有關審計、會計、經濟、財政、行政管理之論著,各國審計制度之介紹及會計審計方法、技術之研究報告,皆所歡迎。
貳、篇幅
《政府審計季刊》論著及翻譯以五千字為限,向外部專家學者邀稿之各期專題論著以九千字為限(含文稿摘要、註釋、圖表、參考文獻等)。
參、論著及翻譯格式
一、稿件請以電腦文書處理(建議使用MS. Word)。
二、請附上《投稿作者資料表》,所有作者均須填寫。
三、首頁依序為論文標題、正文(含圖表、隨頁註釋)及參考文獻。文稿本文及註釋應行注意之事項,請參考《正文、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
肆、撰稿體例
一、論著及翻譯超過五千字,向外部專家學者邀稿之各期專題論著超過九千字者,除具特殊理由外,執行編輯得不經審查,逕交還原作者修改後再送審查。
二、論著及翻譯不符合《參、論著及翻譯格式》者,得不經審查,逕交還原作者修改後再送審查。
三、註釋請勿過長,如過長者請考慮移至正文中。註釋列於各該頁下部,文中以阿拉伯數字為之。
伍、審查程序
一、本刊所有來稿均依「審計部政府審計季刊發行要點」之規定進行審查。凡經審查委員要求修改之文稿,應於作者修改後再由編輯委員會議決定是否刊登。
二、來稿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恕不退件。凡接受刊登之文章,本社編輯委員會議得視編輯之需要,決定刊登之期別。
※請參考審計部政府審計季刊發行要點。
陸、版權事宜
一、為維護學術專業性,本刊僅接受尚未公開發表之稿件,請勿一稿數投;投稿之文章,請勿大幅引用已發表之期刊論文。若未符合上述要件,本刊得經審查後一律不予刊載。
二、來稿(含照片及圖表等)如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文責問題,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經本社採用之文稿,且投稿者簽署《著作授權使用同意暨聲明書》者,表示授權本社,將文稿刊載於本刊紙本或審計部全球資訊網網頁,供他人公開閱覽,同時移轉本社為其他重製及編輯之著作財產權權利,惟投稿者仍保有文稿未來出版、教學及個人使用之權利(非專屬授權)。
四、來稿若經採用,本刊因編輯需要,保有文字刪修權。
柒、稿件交寄
請將文稿電子檔案傳送至journal@mail.audit.gov.tw,並註明投稿「政府審計季刊」。
壹、欄位說明
《政府審計季刊》之目的與定位:
一、本刊專以介紹、研究政府審計及相關理論、方法、技術,報導政府審計業務,推行及詮釋審計法令規章為宗旨。
二、本刊園地公開,凡有關審計、會計、經濟、財政、行政管理之論著,各國審計制度之介紹及會計審計方法、技術之研究報告,皆所歡迎。
貳、篇幅
《政府審計季刊》論著及翻譯以五千字為限,向外部專家學者邀稿之各期專題論著以九千字為限(含文稿摘要、註釋、圖表、參考文獻等)。
參、論著及翻譯格式
一、稿件請以電腦文書處理(建議使用MS. Word)。
二、請附上《投稿作者資料表》,所有作者均須填寫。
三、首頁依序為論文標題、正文(含圖表、隨頁註釋)及參考文獻。文稿本文及註釋應行注意之事項,請參考《正文、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
肆、撰稿體例
一、論著及翻譯超過五千字,向外部專家學者邀稿之各期專題論著超過九千字者,除具特殊理由外,執行編輯得不經審查,逕交還原作者修改後再送審查。
二、論著及翻譯不符合《參、論著及翻譯格式》者,得不經審查,逕交還原作者修改後再送審查。
三、註釋請勿過長,如過長者請考慮移至正文中。註釋列於各該頁下部,文中以阿拉伯數字為之。
伍、審查程序
一、本刊所有來稿均依「審計部政府審計季刊發行要點」之規定進行審查。凡經審查委員要求修改之文稿,應於作者修改後再由編輯委員會議決定是否刊登。
二、來稿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恕不退件。凡接受刊登之文章,本社編輯委員會議得視編輯之需要,決定刊登之期別。
※請參考審計部政府審計季刊發行要點。
陸、版權事宜
一、為維護學術專業性,本刊僅接受尚未公開發表之稿件,請勿一稿數投;投稿之文章,請勿大幅引用已發表之期刊論文。若未符合上述要件,本刊得經審查後一律不予刊載。
二、來稿(含照片及圖表等)如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文責問題,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經本社採用之文稿,且投稿者簽署《著作授權使用同意暨聲明書》者,表示授權本社,將文稿刊載於本刊紙本或審計部全球資訊網網頁,供他人公開閱覽,同時移轉本社為其他重製及編輯之著作財產權權利,惟投稿者仍保有文稿未來出版、教學及個人使用之權利(非專屬授權)。
四、來稿若經採用,本刊因編輯需要,保有文字刪修權。
柒、稿件交寄
請將文稿電子檔案傳送至journal@mail.audit.gov.tw,並註明投稿「政府審計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