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提出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行政院於本(103)年4月30日提出於監察院,審計部業已依法完成審核,並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依照憲法第105條、決算法第26條及審計法第34條第2項規定,於本年7月29日提出總決算及特别決算審核報告於立法院,並陳報監察院。
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經審計部審核結果,審定歲入決算1兆7,304億餘元、歲出決算1兆8,558億餘元,歲入歲出相抵,差短1,253億餘元,加計債務還本770億元,合計2,023億餘元,經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支應;國營事業決算審定總收入3兆5,245億餘元、總支出3兆2,658億餘元,淨利2,587億餘元;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審定總收入(含基金來源)2兆1,497億餘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2兆1,207億餘元,賸餘290億餘元。另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結果,審定歲入決算3億餘元、歲出決算376億餘元,歲入歲出差短372億餘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審計部辦理審計業務,秉持獨立及客觀,審核報告內容衡平揭露,涵蓋績效性與合法性審計結果,冀能發揮預警與課責之監督功能,提升財務效能,促進政府良善治理。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非營業特種基金及特別決算)財務收支審核結果,經摘其要者,於各冊審核報告內共提列394項重要審核意見,其中,在內部稽(審)核之實施方面,提出20項意見;在計畫之實施及預算之執行方面,提出244項意見;在財務(物)之管理、運用方面,提出55項意見;在產銷營運管理方面,提出23項意見;在採購作業方面,提出18項意見;在事務管理及其他事項方面,提出34項意見;另依審計工作之性質,在合法性審計方面,稽察發現財務上違失案件94件,其中違失情節重大依法報請監察院核處者34件、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並報告監察院者3件、通知各機關查明處分者57件,經處分違失人員161人次(統計資料為民國102年度及本年1月至7月15日審編期間提出者),依法修正增列各類歲入通知繳庫數2億餘元,剔除減列歲出通知繳庫數4億餘元;在效能性審計方面,考核各機關施政績效結果,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經依法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者62件(統計資料為民國102年度及本年1月至7月15日審編期間提出者);又依法提供行政院有關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意見,計有稅制改革仍待持續推動,現行稅制及租稅結構亦待檢討,以增裕國庫收入,並維社會公平正義等6項。
本部對於中央政府各機關計畫實施之查核、預算執行之審核及重要審核意見等,已在各決算審核報告有關章節予以說明,電子檔並置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站-審核報告內,敬請各界參閱指教。
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經審計部審核結果,審定歲入決算1兆7,304億餘元、歲出決算1兆8,558億餘元,歲入歲出相抵,差短1,253億餘元,加計債務還本770億元,合計2,023億餘元,經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支應;國營事業決算審定總收入3兆5,245億餘元、總支出3兆2,658億餘元,淨利2,587億餘元;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審定總收入(含基金來源)2兆1,497億餘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2兆1,207億餘元,賸餘290億餘元。另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結果,審定歲入決算3億餘元、歲出決算376億餘元,歲入歲出差短372億餘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審計部辦理審計業務,秉持獨立及客觀,審核報告內容衡平揭露,涵蓋績效性與合法性審計結果,冀能發揮預警與課責之監督功能,提升財務效能,促進政府良善治理。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非營業特種基金及特別決算)財務收支審核結果,經摘其要者,於各冊審核報告內共提列394項重要審核意見,其中,在內部稽(審)核之實施方面,提出20項意見;在計畫之實施及預算之執行方面,提出244項意見;在財務(物)之管理、運用方面,提出55項意見;在產銷營運管理方面,提出23項意見;在採購作業方面,提出18項意見;在事務管理及其他事項方面,提出34項意見;另依審計工作之性質,在合法性審計方面,稽察發現財務上違失案件94件,其中違失情節重大依法報請監察院核處者34件、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並報告監察院者3件、通知各機關查明處分者57件,經處分違失人員161人次(統計資料為民國102年度及本年1月至7月15日審編期間提出者),依法修正增列各類歲入通知繳庫數2億餘元,剔除減列歲出通知繳庫數4億餘元;在效能性審計方面,考核各機關施政績效結果,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經依法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者62件(統計資料為民國102年度及本年1月至7月15日審編期間提出者);又依法提供行政院有關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意見,計有稅制改革仍待持續推動,現行稅制及租稅結構亦待檢討,以增裕國庫收入,並維社會公平正義等6項。
本部對於中央政府各機關計畫實施之查核、預算執行之審核及重要審核意見等,已在各決算審核報告有關章節予以說明,電子檔並置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站-審核報告內,敬請各界參閱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