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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水情監測設備功能異常或資料未正常上傳狀況遲未排除,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提升修復效率,確保功能正常運作

苗栗縣龍聖橋水位站
苗栗縣龍聖橋水位站
  苗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強化水情資訊整合與災害預警能力,於轄內布建水位感測器(下稱水位站)、影像監測站及路面淹水感測器等水情監測設備,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設備功能異常或資料未正常上傳狀況遲未排除,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提升修復效率,確保功能正常運作。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強化水情相關情資整合及災害預警能力,截至114年8月底止建置水位站40站、影像監測站39站及路面淹水感測器42站。復為維護水情相關監測與預警設備,確實掌握水情預警訊息,於113及114年度委外辦理「水情中心管理維護、自主防災社區推動計畫維護管理及本年度防汛研習及擴充委託技術服務案」,履約工作包括廠商派員常駐水情中心,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記錄水情資訊與製作月報表,及每月辦理設備維護保養等。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9月查核發現,113年1月至114年8月(20個月)期間,有超過10個月水情監測設備功能異常未排除或資料未正常上傳者,計有水位站14站(占35%)、影像監測站5站(占12.82%)及路面淹水感測器5站(占11.90%),影響設備發揮布建效益,審計室遂於115年1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115年2月底之水位站資料上傳妥善率及資料合格率均達到80%、影像監測站介接妥善率達77%、路面淹水感測器妥善率逾95%,縣政府於115年3月19日公告辦理「115年水情中心管理設備維護開口合約」採購案,已將設備發生故障之提報及維修完成時程列入履約條件,以提升設備修復效率,確保功能正常運作。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5-07)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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