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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推動青年住宅政策,尚未將新婚及育兒家庭列為優先保障戶數,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修法及訂定婚育戶保障名額

臺南市住宅網公告房型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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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積極推動青年住宅政策,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安穩之居住支援,實踐居住正義,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申請對象尚未將新婚及育兒家庭列為優先保障戶數,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修正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並訂定婚育戶保障名額。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為解決少子女化問題,提出新婚及育有未成年子女者優先承租社會社宅及享有住宅補貼等2項措施,都發局為實現居住正義健全住宅市場,推動青年及社會住宅政策,並於112年7月修定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範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申請資格、程序、租金計算、分級收費、租賃與續租期限等。
然而,審計處於114年3月查核發現,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或首批社會住宅宜居成功、宜居仁愛開放申請招租公告等,申請資格為住宅法第4條第2項所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13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惟尚未將新婚及育兒家庭列為優先保障戶數,無法提供新婚者有利生育或養育之環境,影響少子女化政策推動成效,審計處遂於114年5月函請都發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已於114年11月20日修正發布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增列主管機關就家庭型態等因素專案核准之保障戶數,並於114年12月臺南市宜居小東社會住宅招租公告訂定婚育戶保障名額,減輕青年居住負擔,進而提升結婚及生育意願,實踐住宅支援政策之預期目標。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4-10)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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