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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接軌國際綠色金融趨勢,自111年3月起推動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惟歷2年餘未有執行成果,審計部促請檢討改善,業與教育部合作於115年1月發行首檔永續發展債券

中央政府永續發展公債
中央政府永續發展公債
財政部為接軌國際綠色金融趨勢,推動非營業特種基金發行永續發展債券,並持續建議資金需求單位評估發行。經審計部查核發現,推動2年餘,仍未獲基金主管機關同意發行永續發展債券,經函請財政部檢討改善,業與教育部合作代國立金門大學發行首檔永續發展債券,有助該校降低融資成本及兼顧環境永續。
審計部指出,財政部考量近年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1年以上自償性債務餘額已逾千億元,資金需求多向金融機構借款,倘發行永續發展債券,除可降低融資成本,亦能與國際金融市場發展永續金融方向接軌,業自111年3月起將可能發行案源函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買中心),予以後續個案輔導與追蹤,期提升發行永續發展債券可能性。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4月間查核發現,財政部於111年3月至112年度間,提供17件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予金管會,然經財政部及櫃買中心輔導結果,各基金因考量發行債券之行政作業較銀行借款繁複,仍偏向以銀行借款籌資,而未發行永續發展政府債券。鑑於非營業特種基金如以發行債券籌資,有助活絡債券市場,且經公開市場競標機制,可降低融資成本,擴展多元籌資管道,審計部遂於113年6月函請財政部協同基金主管機關積極輔導有資金需求之非營業特種基金以發行公債方式籌資,並強化宣導永續發展債券之發行程序及優勢。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財政部業與教育部合作於115年1月代國立金門大學發行首檔中央政府永續發展債券,發行金額4億元、30年期,得標利率(1.598%)較近期30年公債成交利率為低,並優於向銀行貸款利率,所募資金將全數用於該校興建綠建築學生宿舍,兼顧環境永續。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三廳(發布日期:2026-03-19)
被審核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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