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養護工程所尚未運用新建置地磅資訊系統收費,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啟用,增進收費公平性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下稱金門縣養工所)為增進收費公平及齊一標準,陸續於其營運管理之各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下稱土資場)設置地磅資訊系統,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各土資場尚未運用新建置之地磅資訊系統收費,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啟用,增進收費公平性。
審計室指出,金門縣養工所為改善其經管3處土資場,由管理人員以目視方式估算營建剩餘土石方體積數量收取進出土資場費用,衍生載運土方業者對管理人員認定進出土資場數量標準不一,質疑收費標準未盡公允之情事,爰自111年8月至113年5月,陸續於該3處土資場增設橋式地磅及過磅資訊系統,辦理土石方收費作業,齊一收費標準。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金門縣養工所經管3處土資場之橋式地磅及過磅資訊系統設備,已分別設置完成逾半年至2年餘,因該所陳報之「金門縣土石方收容場所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瀝青刨除料換算比重標準」尚未獲金門縣政府(下稱縣府)同意,致未啟用新設置之地磅資訊系統進行土石方收費作業,未能發揮設備應有效益及增進收費公平性,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門縣養工所已於114年2月20日陳報「金門縣土石方收容場所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瀝青刨除料換算比重標準」,縣府於114年3月19日同意備查,作為各土資場運用地磅資訊系統收受土石方計算作業標準,並自114年4月起據以辦理收費,增進各土資場進出土石方收費公平性。
審計室指出,金門縣養工所為改善其經管3處土資場,由管理人員以目視方式估算營建剩餘土石方體積數量收取進出土資場費用,衍生載運土方業者對管理人員認定進出土資場數量標準不一,質疑收費標準未盡公允之情事,爰自111年8月至113年5月,陸續於該3處土資場增設橋式地磅及過磅資訊系統,辦理土石方收費作業,齊一收費標準。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金門縣養工所經管3處土資場之橋式地磅及過磅資訊系統設備,已分別設置完成逾半年至2年餘,因該所陳報之「金門縣土石方收容場所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瀝青刨除料換算比重標準」尚未獲金門縣政府(下稱縣府)同意,致未啟用新設置之地磅資訊系統進行土石方收費作業,未能發揮設備應有效益及增進收費公平性,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門縣養工所已於114年2月20日陳報「金門縣土石方收容場所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瀝青刨除料換算比重標準」,縣府於114年3月19日同意備查,作為各土資場運用地磅資訊系統收受土石方計算作業標準,並自114年4月起據以辦理收費,增進各土資場進出土石方收費公平性。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12-05)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