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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高薪低保查核作業未臻完善,審計部促請改善,已校正低報者之投保金額,挹注保險費收入

健保第1 類被保險人申報投保金額須知圖片
健保第1 類被保險人申報投保金額須知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為健全全民健康保險(下稱健保)保費收繳基礎,持續辦理高薪低保查核業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下稱專技人員)申報投保金額低於實際所得,致短繳保費,且該署查核機制未能全面掌握渠等低報投保金額情事,經促請研議改善,健保署已校正低報者之投保金額,挹注保險費收入約7,351萬元,貫徹健保量能負擔精神。
審計部指出,健保被保險人中,受僱者、專技人員等對象,係由投保單位依其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並依保險費率及保險費負擔比率計算保費。健保署為健全健保保費收繳基礎,每年訂定健保收入面查核計畫,並透過事後勾稽比對瞭解投保單位是否覈實申報被保險人投保金額,再就低報者補收保費。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健保署歷年向財稅單位取得查核年度之執行業務所得資料,未能配合國稅局後續所得核定情形進行查核,致未發現109年度部分專技人員疑似低報投保金額。審計部遂於113年6月函請健保署查明檢討妥處,以提升查核成效。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健保署已全面清查,並依法校正1,379人低報之投保金額,補收110年3月至111年2月保險費收入約7,351萬元,並滾動檢討被保險人投保金額查核條件,以及時校正專技人員投保金額正確性,貫徹健保量能負擔之精神。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三廳(發布日期:2025-10-31)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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