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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部分公有停車場規劃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建置管理系統,提升停車週轉率

苗栗縣路邊停車場圖片
苗栗縣路邊停車場
苗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加強公有停車場經營管理,訂定苗栗縣公有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自治條例,並委託各鄉(鎮、市)公所、文化觀光局等機關管理,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路外停車場使用率偏低,且仍設置路邊停車場,未妥為規劃停車空間,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建置管理系統,並將全面收回路邊停車管理權,俾統籌規劃停車空間,提升停車週轉率。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經管轄內公有路外及路邊停車場,截至112年8月底止,計有7,480格(74處)及5,847格,管理機關分別有各鄉(鎮、市)公所、文化觀光局、苗栗縣立體育場、竹南地政事務所及財政處等,其中苗栗縣竹南國中地下停車場等部分收費停車場委託廠商經營管理。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112年1至8月頭份市民生、文林路、廣停三等8處路外停車場平均小時停車率介於0.42%至26%,均低於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停車場所在村里人口數3,000人以下者,1個月內平均小時停車率30%以上),其中部分路外停車場周圍仍設置路邊停車場,致使用率偏低,影響道路原供車輛通行功能;另縣政府尚未建置停車管理系統,蒐集並彙整苗栗縣轄內停車資訊,分析停車供需情形及道路交通狀況,審計室遂於112年12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建置停車管理系統「苗栗通APP」,可查詢觀光熱點停車資訊、停車費繳納等服務;另自115年度起全面收回路邊停車管理權,統籌規劃停車空間,提升停車週轉率。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9-26)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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