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財產之標售訊息涉及被繼承人重要個資,易遭非法利用,審計部促請改善,已修正公告內容格式,有助防杜不法案件發生及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辦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財產之標售公告業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公告內容涉及被繼承人重要個資,易遭非法利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調整公告內容格式並隱蔽重要個資資訊,有助防杜不法案件發生及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審計部指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書面通知繼承人及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前應公告3個月。國產署辦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財產之標售公告,除依規定送達相關機關張貼及刊登於報紙外,並同步公告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及受託辦理標售業務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服公司)網站,以利民眾查詢相關標售訊息。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國產署及金服公司網站揭露標售未辦繼承登記財產之公告訊息,除不動產標示外,尚包含被繼承人姓名、全碼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鑑於相關公告內容過於詳盡,易衍生遭非法利用致侵占待繼承無人管理之私地牟利或詐騙遺產等情事,審計部遂於114年1月函請國產署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產署為兼顧標售成效及保護被繼承人重要資訊,業於114年4月修正未辦繼承標售公告格式,自114年5月15日起於該署及金服公司網站所揭露公告訊息,已隱蔽被繼承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有助防杜不法案件發生及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審計部指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書面通知繼承人及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前應公告3個月。國產署辦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財產之標售公告,除依規定送達相關機關張貼及刊登於報紙外,並同步公告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及受託辦理標售業務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服公司)網站,以利民眾查詢相關標售訊息。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國產署及金服公司網站揭露標售未辦繼承登記財產之公告訊息,除不動產標示外,尚包含被繼承人姓名、全碼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鑑於相關公告內容過於詳盡,易衍生遭非法利用致侵占待繼承無人管理之私地牟利或詐騙遺產等情事,審計部遂於114年1月函請國產署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產署為兼顧標售成效及保護被繼承人重要資訊,業於114年4月修正未辦繼承標售公告格式,自114年5月15日起於該署及金服公司網站所揭露公告訊息,已隱蔽被繼承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有助防杜不法案件發生及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三廳(發布日期:2025-09-11)
被審核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