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廢棄漁網獎勵回收再利用項目尚欠多元,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擴大納入延繩釣漁法用具,減少環境負擔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下稱海漁所)為守護海洋生態,促進資源永續,加強海岸清潔維護,辦理廢棄漁網獎勵回收再利用政策,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獎勵回收項目主要為漁網類之拖網及流刺網等,回收項目尚欠多元,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擴大納入「延繩釣」漁法用具,減少環境負擔。
審計室指出,海漁所為復育海洋生態環境,實現循環經濟之目標,近年持續配合中央推行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獎勵金每公斤15元),於縣轄之東港鹽埔漁港、水利村漁港、塭豐漁港及枋寮漁港等4處設置廢棄漁網暫置區(下稱暫置區),鼓勵設籍於屏東縣之漁民將海上作業產生之廢棄漁網,拆除漁網上之浮球、沉子等雜物,完成基本清潔及打包處理後,攜帶至暫置區,而未設置暫置區之地區,則可向當地漁會登記,或撥打服務專線,由專人另行安排收受地點與時間,辦理獎勵回收作業,回收再利用率已逾9成。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屏東縣廢棄漁網獎勵回收項目,主要為漁網類之拖網及流刺網等,其他漁法使用之漁網(具),舉如:縣轄著名之黑鮪魚、黃鰭鮪及旗魚等遠洋漁業普遍使用之漁法用具,尚未列為獎勵回收項目,審計室遂於113年12月函請海漁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海漁所已於114年度擴大納入「延繩釣」漁法用具作為獎勵回收項目,截至同年7月14日止,已獎勵回收計3,426公斤,有效減少環境負擔,並利實現循環經濟與資源再利用。
審計室指出,海漁所為復育海洋生態環境,實現循環經濟之目標,近年持續配合中央推行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獎勵金每公斤15元),於縣轄之東港鹽埔漁港、水利村漁港、塭豐漁港及枋寮漁港等4處設置廢棄漁網暫置區(下稱暫置區),鼓勵設籍於屏東縣之漁民將海上作業產生之廢棄漁網,拆除漁網上之浮球、沉子等雜物,完成基本清潔及打包處理後,攜帶至暫置區,而未設置暫置區之地區,則可向當地漁會登記,或撥打服務專線,由專人另行安排收受地點與時間,辦理獎勵回收作業,回收再利用率已逾9成。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屏東縣廢棄漁網獎勵回收項目,主要為漁網類之拖網及流刺網等,其他漁法使用之漁網(具),舉如:縣轄著名之黑鮪魚、黃鰭鮪及旗魚等遠洋漁業普遍使用之漁法用具,尚未列為獎勵回收項目,審計室遂於113年12月函請海漁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海漁所已於114年度擴大納入「延繩釣」漁法用具作為獎勵回收項目,截至同年7月14日止,已獎勵回收計3,426公斤,有效減少環境負擔,並利實現循環經濟與資源再利用。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9-11)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施政主題細項:
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