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地震後土建結構檢測工作說明書未盡符合中央作業規範,審計機關促請研謀妥處,已完成修正,俾完善橋梁檢測機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捷運公司)為維護地震後橋梁建造物設備設施之完善,訂有「地震後土建結構檢測工作說明書」(下稱檢測工作說明書),作為辦理橋梁結構特別檢查之依據,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現行檢測工作說明書未符中央作業規範,經函請研謀妥處,已完成修正,俾完善橋梁檢測機制,確保營運安全。
審計處指出,交通部於107年12月訂定鐵路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地震後橋梁檢測項目包含每座橋梁之整體穩定性、上部結構等12個檢查項目,每1檢測項目各有2至6項之損壞狀況選項、3個評估等級/損壞程度(安全、須補強、危險)等內容,以瞭解橋梁設施損傷情勢,掌握橋梁安全。捷運公司為確保橋梁設施安全,亦訂有檢測工作說明書,就經管58座捷運鐵道橋梁辦理震後特別檢查。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捷運公司現行檢測工作說明書,所附「橋梁特別檢查表」僅記錄檢測日期、檢查結果(正常、異常)、異常之橋墩編號位置及異常構件等4個項目,與交通部規定之檢測項目及內容相較明顯不足;又經管北投機廠天橋通道等7座橋梁,漏未納列檢測工作說明書檢測範圍,審計處遂於114年1月函請研謀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捷運公司為符中央所規範地震後橋梁特別檢查項目內容,已於114年2月修正檢測工作說明書,增列「橋梁特別檢測評估表」,載明使用時機及作業方式等,並將北投機廠天橋通道等7座人行天橋或聯絡橋梁納入震後須檢查範圍,俾完善橋梁檢測機制,確保營運安全。
審計處指出,交通部於107年12月訂定鐵路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地震後橋梁檢測項目包含每座橋梁之整體穩定性、上部結構等12個檢查項目,每1檢測項目各有2至6項之損壞狀況選項、3個評估等級/損壞程度(安全、須補強、危險)等內容,以瞭解橋梁設施損傷情勢,掌握橋梁安全。捷運公司為確保橋梁設施安全,亦訂有檢測工作說明書,就經管58座捷運鐵道橋梁辦理震後特別檢查。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捷運公司現行檢測工作說明書,所附「橋梁特別檢查表」僅記錄檢測日期、檢查結果(正常、異常)、異常之橋墩編號位置及異常構件等4個項目,與交通部規定之檢測項目及內容相較明顯不足;又經管北投機廠天橋通道等7座橋梁,漏未納列檢測工作說明書檢測範圍,審計處遂於114年1月函請研謀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捷運公司為符中央所規範地震後橋梁特別檢查項目內容,已於114年2月修正檢測工作說明書,增列「橋梁特別檢測評估表」,載明使用時機及作業方式等,並將北投機廠天橋通道等7座人行天橋或聯絡橋梁納入震後須檢查範圍,俾完善橋梁檢測機制,確保營運安全。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8-28)
被審核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