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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衛生局辦理長照個案核定作業時間逾品質控管基準,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縮短案件作業時間

長照2.0 服務在厝邊
長照2.0 服務在厝邊
新竹市衛生局(下稱衛生局)受理及核定民眾長照服務個案申請,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長照服務個案核定作業時間超逾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訂定品質管控基準,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縮短作業時間,保障民眾權益。
審計室指出,衛福部為提升長照服務品質,於109年1月訂定「照顧管理共通性服務機制及品質控管基準」,對於長照服務核定作業時效,建議自個案申請服務到照顧計畫核定完成的作業時間為7天。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112年截至9月底止,衛生局受理長照服務個案核定作業時間約14天,逾衛福部訂定品質控管基準,審計室遂於112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已陸續增聘行政人員並定期追蹤個案訪視及評估進度,113年度及114年度截至6月底止,長照服務個案申請平均核定作業時間分別降至6.74天及6.22天,已縮短作業時間,並符合上揭品質控管基準,保障申請使用長照者權益。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8-28)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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