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環狀輕軌委託營運之經費核銷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稽核實施計畫並據以辦理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下稱捷運工程局)辦理高雄環狀輕軌委託營運之監督管理情形,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輕軌交通維持經費之核銷憑證內容有異常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收回溢領經費,並研訂交通管制措施執行情形專案稽核實施計畫,強化交通維持勤務經費核銷及監督管理機制。
審計處指出,高雄環狀輕軌之營運及維護作業委由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捷公司)辦理,為因應111年10月C21A站至C24站路段通車,於新通車路段及10大重點路口指派人員執行交通維持勤務,並以執勤人員簽到單為給付執勤費用之依據,111年10月至112年4月實際支付數總計1,315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部分交通維持勤務經費之會計憑證及簽到單,間有同一人同時請領不同地點執勤經費,輕軌受託營運單位高捷公司及捷運工程局逕予同意經費核銷,審計處遂於113年5月函請查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捷運工程局已收回溢領經費5萬元,並於114年2月21日訂定交通管制措施執行情形專案稽核實施計畫,擴大辦理是類委託營運、工程採購案件之專案稽核,亦建立拍照簽到、導入數位輔助機制、高捷公司並進行2次審查,再由該局抽查據以製作抽查紀錄等,強化委託營運、工程採購案件交通維持之經費核銷及監督管理機制。
審計處指出,高雄環狀輕軌之營運及維護作業委由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捷公司)辦理,為因應111年10月C21A站至C24站路段通車,於新通車路段及10大重點路口指派人員執行交通維持勤務,並以執勤人員簽到單為給付執勤費用之依據,111年10月至112年4月實際支付數總計1,315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部分交通維持勤務經費之會計憑證及簽到單,間有同一人同時請領不同地點執勤經費,輕軌受託營運單位高捷公司及捷運工程局逕予同意經費核銷,審計處遂於113年5月函請查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捷運工程局已收回溢領經費5萬元,並於114年2月21日訂定交通管制措施執行情形專案稽核實施計畫,擴大辦理是類委託營運、工程採購案件之專案稽核,亦建立拍照簽到、導入數位輔助機制、高捷公司並進行2次審查,再由該局抽查據以製作抽查紀錄等,強化委託營運、工程採購案件交通維持之經費核銷及監督管理機制。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8-21)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