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苗栗縣溫室氣體減量尚未納列畜牧業之甲烷、氧化亞氮減量對策,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執行及宣導,提升淨零排放減量成效

苗栗縣政府第二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
苗栗縣政府第二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
苗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第二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尚乏就畜牧業產生之甲烷(下稱CH4)、氧化亞氮(下稱N2O)等溫室氣體減量對策,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由苗栗縣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下稱推動會)審議執行並加強環境教育及宣導,提升淨零排放減量推動成效。
審計室指出,鑑於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於2006年11月提出畜牧活動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18%;2021年生態學協會期刊(the Journal of Ecological Society)列載,畜牧業是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占八成七溫室氣體排放量。又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42條規定,各級政府應加強推動對於國民、團體、學校及事業對因應氣候變遷之教育宣導工作,並積極推動低碳飲食等多項活動。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2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歷年來僅針對二氧化碳(CO2)辦理減量,尚未就畜牧業產生之CH4、N2O,占溫室氣體排放量逾8成研提具體減量對策,亦尚未對民眾推行低碳飲食教育,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將畜牧業產生CH4、N2O等溫室氣體之減量對策,提交推動會審議執行,並由各局處、公所與轄內學校等,實施低碳蔬食環境教育課程及辦理相關宣導活動。經統計截至114年7月底止,已辦理27場宣導活動,加強推廣民眾採行低碳飲食行為,提升淨零排放減量成效。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8-21)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