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辦理歌舞館增建工程執行進度延宕,審計部促請改善,經督促控管作業期程,已完工啟用

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所屬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下稱原發中心)辦理「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計畫」項下歌舞館增建工程,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中心先期規劃欠周且未妥適控管作業期程,致工程執行進度較核定計畫期程落後1年11個月餘,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啟用,成為推廣原住民族表演藝術、舉辦文化活動及藝術教育之專業表演場館。
審計部指出,原發中心為改善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內歌舞館老舊漏水問題,及提升遊客觀賞歌舞表演之環境品質,規劃增建及整修為地下2層、地上3層之展演館,建築樓地板面積5,240平方公尺,工程經費3億1,475萬元,計畫期程為106至111年。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11月查核發現,原發中心辦理計畫項下歌舞館增建工程,未能於規劃階段即確認設施需求內容,進行覈實之調查與預測,致須辦理多次細部設計審查與經費協調會議,以整合相關業務單位之需求與意見;且未妥適控管作業期程,致耗時11個月餘始完成細部設計作業,延宕歌舞館完工期程及整體計畫執行進度,較行政院核定執行時程,落後逾1年11個月餘,審計部遂於114年2月函請原民會督促所屬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原民會已督促原發中心積極控管相關作業期程,及提升先期規劃作業品質,業於114年7月5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成為推廣原住民族表演藝術、舉辦文化活動及藝術教育之專業表演場館。
審計部指出,原發中心為改善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內歌舞館老舊漏水問題,及提升遊客觀賞歌舞表演之環境品質,規劃增建及整修為地下2層、地上3層之展演館,建築樓地板面積5,240平方公尺,工程經費3億1,475萬元,計畫期程為106至111年。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11月查核發現,原發中心辦理計畫項下歌舞館增建工程,未能於規劃階段即確認設施需求內容,進行覈實之調查與預測,致須辦理多次細部設計審查與經費協調會議,以整合相關業務單位之需求與意見;且未妥適控管作業期程,致耗時11個月餘始完成細部設計作業,延宕歌舞館完工期程及整體計畫執行進度,較行政院核定執行時程,落後逾1年11個月餘,審計部遂於114年2月函請原民會督促所屬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原民會已督促原發中心積極控管相關作業期程,及提升先期規劃作業品質,業於114年7月5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成為推廣原住民族表演藝術、舉辦文化活動及藝術教育之專業表演場館。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5-08-15)
被審核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施政主題細項:
原住民,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