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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接受捐贈財物未依規定辦理公開徵信,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公告,提升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度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捐贈公開專區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捐贈公開專區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接受捐贈財物公開徵信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衛生局接受外界主動捐贈財物,未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公開徵信,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官網建置捐贈專區,集中公告受贈財物公開徵信資料,有利民眾查閱,提升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度。
審計室指出,依公益勸募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構)受贈財物應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辦理公開徵信時,應刊登於所屬網站或發行之刊物,至少每 6 個月應刊登捐贈人之基本資料及辦理情形;辦理公開徵信時刊登之基本資料應包括捐贈者名稱或姓名、捐贈日期、捐贈用途等。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衛生局為提供偏鄉民眾便利、可近性醫療服務,積極媒合相關資源挹注,111年1月至113年8月受贈救護車及心電圖量測儀器、自動心肺復甦機、肌力訓練器、牙科治療臺等醫療儀器設備計22項,未於機關官網或發行之刊物辦理公開徵信,審計室遂於113年11月函請衛生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已於機關官網新增「捐贈公開專區」,截至114年2月26日止,已公告110至114年度受贈財物公開徵信資料計72項,以利民眾查閱,提升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度。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8-07)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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