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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服務媒合率未臻理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優化行政作業流程,強化脆弱家庭幼兒之照護服務

幼兒專責醫師
幼兒專責醫師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列管個案身分別之幼兒醫療照護服務媒合率較低,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屏東縣指定對象精進流程」,強化業管合作網絡聯繫機制,完備制度規章,確保脆弱家庭幼兒獲得適當照護。
審計室指出,臺灣永續發展核心目標之具體目標11.10揭櫫:「完善兒少保護體系,建構對暴力零容忍及支持兒少在家庭環境中穩定成長的社會安全網。」為強化初級照護及健康管理,以降低新生兒及兒童可預防之死亡,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發展以家庭為中心之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藉由公共衛生及社福體系之連結,落實相關轉介通報,強化社會安全網,以提升偏遠或醫療資源匱乏地區兒童之照護品質與就醫可及性。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衛生局獲衛福部補助798萬餘元,辦理幼兒專責醫師計畫,嗣經轉介通報為家(性)暴、精神與自殺合併多種議題、精神合併家(性)暴、毒品、自殺及精神等6大類列管個案身分別之幼兒計232名,協助媒合指定收案加入幼兒專責醫師計畫及提供服務者僅30名,媒合率約12.93%,其中家(性)暴個案之幼兒媒合率約2.7%為最低,不利脆弱家庭之幼兒身心健康守護,審計室遂於113年11月函請衛生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於113年12月1日訂定幼兒專責醫師制度之「屏東縣指定對象精進流程」優化行政作業流程,提升指定收案對象計畫媒合率,截至114年4月底止,家(性)暴個案之幼兒媒合率已提升至50%,強化社會安全網,確保脆弱家庭幼兒獲得適當照護。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7-31)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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