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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部分鄉鎮立幼兒園未依規定於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之食物,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依規定加註,保障過敏體質幼兒飲食安全

西螺鎮立幼兒園於菜單標示易引起過敏之食物
西螺鎮立幼兒園於菜單標示易引起過敏之食物
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成立公立幼兒園,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幼兒園尚未依規定於餐點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之食物,以保障過敏體質幼兒飲食安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標示注意事項。
審計室指出,教育部訂定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第2點(一)、3(2)規定,供應給具過敏體質之幼兒,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於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的食物(如: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及其製品)。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2月查核發現,雲林縣鄉鎮市立幼兒園計有20所,其中西螺鎮等12個鄉鎮公所所屬幼兒園尚未依規定於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之食物,恐使教保服務人員無法及時避免過敏食物,致幼兒誤食引發過敏反應,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雲林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上開鄉鎮公所所屬幼兒園已自114年2月起陸續於餐點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之食物,並請教保服務人員依標示特別告知及留意過敏幼兒,以保障過敏體質幼兒飲食安全。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7-24)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西螺鎮等12個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食品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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