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所屬各機關App均未通過無障礙檢測,審計部促請改善,已研訂加強推動檢測及管考機制

行政院為確保所屬各機關開發之行動化應用軟體(下稱App)符合無障礙設計規範,推動App無障礙檢測作業,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各機關開發之App均未通過無障礙檢測,經函請數位發展部(下稱數發部)研謀改善,已研訂加強推動檢測及管考機制。
審計部指出,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10之1點規定,各機關應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及無障礙資訊技術相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礙設計作業,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之權利。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3項第14款,有關App無障礙規範訂定、檢測及管考等業務,自111年8月27日起移由數發部主責。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11年7月底止,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開發之184個App,均未通過無障礙檢測,且因考量App功能複雜度、性質、服務對象及經費等因素,開發時多未納入無障礙設計,影響身心障礙者使用權益,經於112年1月函請數發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數發部已於113年8月研訂「普及與深化政府網站與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設計行動方案」,加強推動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取得無障礙認證標章,已開發未取得標章者,應提供導入之規劃及期程,送數發部備查;行政院以外之其他機關可視資訊政策準用辦理。截至114年5月底止,行政院所屬機關對外服務之223個App,已有50個申請檢測,其中22個通過檢測,有助維護身心障礙者使用權益,逐步落實數位平權。
審計部指出,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10之1點規定,各機關應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及無障礙資訊技術相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礙設計作業,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之權利。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3項第14款,有關App無障礙規範訂定、檢測及管考等業務,自111年8月27日起移由數發部主責。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11年7月底止,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開發之184個App,均未通過無障礙檢測,且因考量App功能複雜度、性質、服務對象及經費等因素,開發時多未納入無障礙設計,影響身心障礙者使用權益,經於112年1月函請數發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數發部已於113年8月研訂「普及與深化政府網站與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設計行動方案」,加強推動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取得無障礙認證標章,已開發未取得標章者,應提供導入之規劃及期程,送數發部備查;行政院以外之其他機關可視資訊政策準用辦理。截至114年5月底止,行政院所屬機關對外服務之223個App,已有50個申請檢測,其中22個通過檢測,有助維護身心障礙者使用權益,逐步落實數位平權。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六廳(發布日期:2025-07-10)
被審核機關:
數位發展部
施政主題細項:
數位政府,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