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NAO-114-03 政府推動分選打包垃圾產製固體再生燃料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1
1
環境部為因應大型焚化廠升級整備期間,焚化處理量能減少而產生垃圾去化問題,並考量部分地方政府轄內尚未建置大型焚化廠,缺乏家戶垃圾去化管道,自107年度起陸續核定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置垃圾分選打包設施,進行垃圾破袋、分選、打包等前置處理作業以達到垃圾減量、減積及避免衍生臭味、滲水等目的,以提升地方政府廢棄物自主處理能力,後續更能產製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可作為鍋爐、汽電共生廠、燃煤火力發電廠或水泥窯之替代燃料,落實轉廢為能及循環經濟理念。審計部為瞭解政府推動分選打包垃圾產製SRF情形,於108至111年間陸續辦理相關查核,發現部分地方政府已將一般垃圾處理成分選打包垃圾,惟因無去化管道,分選打包垃圾尚無法產製成SRF,仍混於一般垃圾併燒或暫置分選場內;雲林縣政府運用垃圾分選設備產製廢棄物衍生燃料,產品品質未如預期,致業者使用意願不高,且去化管道有限等情事,經審計部及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分別促請環境部及雲林縣政府研謀改善,環境部已持續完備SRF相關法制規範,增訂使用及污染防制規定,加強製造端及使用端之媒合作業,攜手各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拓展SRF去化管道,積極提升國內垃圾處理量能;另雲林縣政府於113年度與鄰近市縣環境保護局合作,提供SRF予鍋爐業者試燒,以拓展SRF銷售市場,逐步提升垃圾自主處理能力。

發布單位: 第一廳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及環保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