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偏鄉公共運輸服務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使用規範,並增購新車擴增服務量能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為提供偏鄉更彈性智慧化公共運輸服務,推出幸福共享高雄GO,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幸福共享高雄GO車輛載運量急增,服務量能未能滿足民眾需求,且存有預約後未搭乘及提供觀光客使用,排擠偏鄉公共運輸資源,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明訂優先服務對象、實施預約後未搭乘記點與懲罰機制,並增購與汰換服務車輛,擴充服務量能,保障偏鄉居民基本民行權益。
審計處指出,交通局為持續推進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採彈性營運模式改善偏鄉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自111年度起將公車式小黃服務升級為2.0,推出幸福共享高雄GO,於服務範圍內採點對點預約共乘之營運模式,將公共運輸涵蓋率推升至100%。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交通局辦理幸福共享高雄GO之車輛服務量能未能滿足民眾需求,屢遭民眾陳情,且存有預約後未搭乘及提供觀光客使用,排擠偏鄉公共運輸資源,影響偏鄉地區民眾行之權利,審計處遂於114年3月函請高雄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交通局於114年5月20日明文規定偏鄉民眾就學、就醫、就養等需求者,列為優先服務對象,並實施違規記點制度及增購幸福共享高雄GO服務車輛,保障偏鄉居民基本民行權益。
審計處指出,交通局為持續推進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採彈性營運模式改善偏鄉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自111年度起將公車式小黃服務升級為2.0,推出幸福共享高雄GO,於服務範圍內採點對點預約共乘之營運模式,將公共運輸涵蓋率推升至100%。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交通局辦理幸福共享高雄GO之車輛服務量能未能滿足民眾需求,屢遭民眾陳情,且存有預約後未搭乘及提供觀光客使用,排擠偏鄉公共運輸資源,影響偏鄉地區民眾行之權利,審計處遂於114年3月函請高雄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交通局於114年5月20日明文規定偏鄉民眾就學、就醫、就養等需求者,列為優先服務對象,並實施違規記點制度及增購幸福共享高雄GO服務車輛,保障偏鄉居民基本民行權益。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6-26)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