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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娛樂漁業漁船(筏)管理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強化管理機制,維護遊客安全

無人島旅遊行程
無人島旅遊行程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下稱農漁局)管理漁船(筏)兼營娛樂漁業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旅遊業者已公開販賣登島嶼、礁岩從事娛樂漁業活動行程,惟農漁局未依規定制(訂)定自治規章規範娛樂漁業活動,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修正澎湖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規範漁筏應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下稱AIS),以利稽查實際動向,落實漁船(筏)之管理,維護遊客安全。
  審計室指出,澎湖縣轄內計有90座島嶼,其中無人居住者計有71座,各島嶼均有獨特自然及人文特徵,生態旅遊資源豐盛,吸引旅遊業者規劃多項水上活動或登島行程,並公開販賣相關旅遊行程。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2月查核發現,農漁局對於漁船提供乘客登島嶼、礁岩等從事娛樂漁業活動,未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制(訂)定相關自治法規,僅於娛樂漁業執照核准函載述,未制(訂)定自治法規前,不得載客登島嶼、礁岩從事娛樂漁業活動,惟據媒體報導仍多有漁民或釣客登北海無人島釣魚及採紫菜等情,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農漁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漁局考量可磯釣之島礁數量多並以無人島為主,又該等島嶼未提供安全上岸設施,且無海巡單位駐點,無法有效管制及落實查核,不建議開放娛樂漁船(筏)登無人島礁從事磯釣活動,將於漁業執照註記「乘客不得離船活動」,並於114年1月修正澎湖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規範漁筏應裝設AIS設備,未來由「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海域船舶動態資訊系統」稽查娛樂漁業漁船(筏)實際動向,以落實漁船(筏)之管理,維護遊客安全。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6-19)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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