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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部分鄉鎮公所出納管理作業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強化管控機制

金門縣各機關收款作業流程圖
金門縣各機關收款作業流程圖
金門縣部分鄉鎮公所出納業務執行情形,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出納人員自行收納款項及盤點存管現金等管理作業未盡落實,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依規定改善,落實內部控制作業機制,確保公款保管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出納管理作業手冊第9點及12點規定,出納管理單位對機關自行收支款項,收入部分得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對於經管之現金、票據,須有安全維護設備,並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第51點規定,各機關出納管理單位,對存管之現金、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等,每年應作定期與不定期之盤點,並將盤點紀錄陳報單位主管。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8、9月查核發現,金門縣金城鎮公所派員向公有市場攤商收繳租金,係以人工方式收取現金,且存放於辦公室抽屜,未置存於保險櫃,易生遭竊或遺失之潛存風險;金門縣金寧鄉公所出納人員未依規定不定期實施櫃存現金盤點等,未落實出納管理作業情事,審計室遂於113年11月函請各該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踨改善情形,各該公所已提供代收款帳戶供攤商以轉帳方式繳費,或承辦人當日收取現金即繳交予出納人員繳庫,及於規定期間實施現金盤點,落實遵行金門縣政府出納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公款收納風險管控無虞。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5-23)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金城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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