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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迭有廠商藉不實進口報單將不明來源貨品冒充原廠新品交貨等不當情事,審計部促請改善,工程會已建立機制查證報單真實性

工程會通報各級政府函文
工程會通報各級政府函文
各機關辦理進口貨品採購,多於採購契約中規範得標廠商應繳交進口報單,以佐證貨品來源或產地。審計部查核發現,現行政府採購制度未能協助機關即時釐清進口報單真偽,衍生相關不良廠商迭藉不實進口報單將不明來源貨品冒充原廠新品交貨予機關等情事,經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研謀改善,工程會業與財政部關務署研商建立「進口報單資訊查證機制」,以減低各機關收受不實報單之風險。
審計部指出,各機關為確保採購貨品來源或產地符合實需,於採購契約中規範得標廠商應繳交進口報單佐證,以利機關人員於履約驗收階段確認。
然而,審計部於近3年(111至113年)間陸續查核發現,近60件採購案,決標金額2億餘元,得標廠商提供機關驗收之進口報單資訊,與海關紀錄之報關資料不同,該等廠商疑藉不實進口報單將不明來源貨品冒充原廠新品交貨,惟因報關資料屬關稅法規定應保密事項,各機關無從取得進行交互勾稽,難以即時針對不實進口報單採取有效因應作為,衍生不良廠商迭藉不實進口報單將來源不明貨品交貨予機關等情事,影響採購品質及使用安全,審計部遂於113年6月13日函請工程會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工程會業邀請財政部、國防部、經濟部等6個中央部會研商建立「政府採購進口報單資訊查證機制」,協助各採購機關即時取得海關紀錄之進口報關資料檢核,並於114年2月18日將該機制及執行注意事項通報各級政府遵循,以減低政府採購收受不實報單之風險,強化進口貨品履約驗收成效。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5-03-27)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政府採購,行政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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