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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輔導未合法露營場成效尚待加強,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全數現場訪查,並輔導6成業者申請合法化

臺中市政府觀旅局現場輔導露營場情形
臺中市政府觀旅局現場輔導露營場情形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旅局) 輔導未合法露營場作業,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輔導成效尚待加強,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全數現場訪查,並輔導6成業者申請合法化,維護民眾露營安全。
審計處指出,依露營場管理要點第19點規定,露營場之管理機關,宜各依其權責派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有未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觀旅局為維護民眾露營安全性,加強辦理輔導未合法露營場合法化作業,使露營場地符合各項安全規定,讓民眾安心享受露營活動。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2月查核發現,觀旅局輔導未合法露營場合法化作業,109及110年度輔導家數占當年度未合法露營場之比率僅約3成,111年度列管未合法露營場計103家,均未辦理輔導作業,影響民眾露營安全性,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觀旅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觀旅局已成立輔導諮詢團隊,舉辦申請輔導說明會,設有輔導諮詢專線、LINE平臺及輔導諮詢櫃台,提供業者申請及諮詢服務,並逐一現場訪視未合法露營場,強化輔導作業,截至113年底止,已輔導63家業者申請合法化,占未合法露營場102家之61.76%,取得合法露營場登記計4家、取得土地使用許可計40家,並將賡續輔導業者合法化,維護民眾露營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3-27)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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