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北市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計畫部分工項編列數量錯漏,且變更契約之新增項目議價作業延宕,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改正並研訂嗣後類案改進措施

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完工模擬
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完工模擬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下稱北水處)近年辦理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計畫(下稱共構綜合大樓計畫),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未查察細部設計編列部分工項數量錯漏嚴重,且後續採調整鋼材方式以挪出工程經費進行修正,惟變更契約之新增項目議價作業延宕完成,經函請研謀改善,將於完工結算時依約計罰設計廠商,並研訂嗣後類案改進措施。
審計處指出,北水處經管公館配水池於107年屆使用年限,須辦理汰換,以提供市民完善之供水保障,復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爰規劃於更新公館配水池時,於其上共構新建綜合大樓,內設應變監控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水資源館及對外出租空間等,推動共構綜合大樓計畫,總工程經費66億9,625萬元,計畫期程為105至115年。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8月查核發現,北水處於共構綜合大樓計畫工程發包後,始察覺細部設計所列厚壁樁/扶壁等工項編列數量錯漏嚴重,金額達4億3,034萬餘元;嗣該處採變更減少既有低強度鋼材、追加高強度鋼材數量方式,以挪出工程經費進行修正,惟未考量新增鋼材市場行情,致鋼材預算與施工廠商報價差異達1億餘元,歷時1年3個月仍未完成議價作業,且未符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第10點,有關議價期間不逾3個月為原則之規定,審計處遂於113年5月函請臺北市政府督促北水處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北水處已核算設計廠商違約金265萬餘元,將於完工結算時扣罰,且嗣後對特性複雜之專案工程,將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進行專案管理服務,並加強審核,避免工項數量錯漏;另於113年8月9日訂定「3次議價不成案件以最後一次議價底價辦理後續作業」流程,及修訂「新增項目預算編列市場訪、詢價標準作業」流程,確保新增工項預算編列、審核及議價程序更臻周延,提高行政效率。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3-27)
被審核機關: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