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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興建特種搜救隊訓練基地因用地取得及規劃設計作業尚欠周延,致執行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工啟用

花蓮縣特種搜救隊訓練基地統包工程完工 啟用
花蓮縣特種搜救隊訓練基地統包工程完工 啟用
花蓮縣消防局(下稱消防局)辦理花蓮縣特種搜救隊訓練基地建置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周延評估用地取得可行性及未縝密周妥統包工程規劃設計作業,致執行進度大幅落後須展延完工期限,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工啟用,順利實施特種搜救技能訓練及提升救災能量。
審計室指出,消防局考量特種搜救隊缺乏在地專屬訓練基地,須遠赴南投縣竹山鎮訓練,為精進搜救技術及強化救災能量,提報花蓮縣特種搜救隊訓練基地建置計畫,規劃興建空氣呼吸器、火災搶救、燃燒室、地震災害複合及搜救犬等訓練場,經行政院於107年7月核定經費2億元,預計110年完成。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月查核發現,消防局辦理計畫過程中,因原規劃案地上之公有建造物已逾50年,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進行價值評估及因各界陳情反對,遂另覓場地重新規劃,復因規劃設置搜救犬訓練場之決策反覆,及統包工程設計審查作業欠周延,遲至111年1月12日始開工,致執行進度落後,審計室遂於111年3月函請消防局積極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督促承商趲趕工進,並定期召開會議加強控管統包工程執行進度。訓練基地已於112年9月10日完工,並於113年1月19日啟用,經統計113年度辦理空氣呼吸器及火場救援等訓練23場次,共計1,097人次,已順利實施特種搜救技能訓練及提升救災能量。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3-20)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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