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東縣政府經管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低度使用,尚未完成活化,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招商作業

臺東縣客家 文化園區
臺東縣客家 文化園區
臺東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轄管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經營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園區長期低度使用,且遲未能完成招商活化事宜,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招商作業,得標廠商將依約進行相關前置作業後開幕營運。
審計室指出,該園區位於臺東縣池上鄉,面積約6.5公頃,於95年9月間落成啟用,由縣政府自行經營管理,原以提供東部縱谷地區客家聚落之生活面、產業面、文化面等相關體驗活動作為營運主軸。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該園區長期低度使用,縣政府擬引進民間企業進駐經營予以活化,陸續辦理4次公開標租作業均宣告流標,112年10月最後1次流標後遲未通盤檢討原活化規劃及招商文件之合理性並妥為處理,據以重新辦理招商事宜,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縣政府妥謀善策早日完成該園區招商事宜,期能順利達成活化園區之目標。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結果,縣政府已檢修原活化規劃及招商文件,並與潛在投資廠商洽談,嗣經重新辦理標租,業於113年12月決標並於114年1月簽約,租期為114月1月至120年12月計7年(租期屆滿如符約定條件得續約)。廠商應於園區土地及建物交付後2年內完成整修並正式營運;縣政府自115年起每年收取定額租金168萬餘元,另於營運開始日第4年起每年依廠商營業總收入收取1%之經營權利金,可望達成活化該園區之目的,並增益縣庫。
發布單位: 台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3-20)
被審核機關: 台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客家事務,公有財產,休閒觀光,地方自治事項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