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殯葬設施之申請及使用流程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作業流程強化內控管理機制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下稱湖西鄉公所)為辦理轄內公墓暨各生命紀念館之使用管理與維護,訂有「湖西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下稱殯葬設施使用管理條例)供遵循。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湖西鄉公所受理民眾申請使用公墓及生命紀念館之申請、審核與收費均為同一人,欠缺職能分工及內控管理機制,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作業流程表,明示職能分工,強化殯葬業務內控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湖西鄉公所為辦理轄內公墓暨各生命紀念館之使用管理與維護,訂定殯葬設施使用管理條例供作業遵循。依據該條例第14條規定,使用湖西鄉各生命紀念館,申請人應備齊身分證件,檢具火葬(起掘)許可證、足資證明骨灰(骸)罐(罈)來源之證明文件,事先提出申請,並一次繳納使用管理費,領取進館許可證後,憑證向公墓管理員洽商進祀事宜。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湖西鄉各生命紀念館之進祀及繳費作業流程,係由約僱之公墓管理員負責受理申請、審核、收費及核發許可證等事宜。該等作業程序均由同1人辦理,欠缺職能分工及內部控制,審計室遂於112年11月函請湖西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湖西鄉公所已於113年11月21日訂定「澎湖縣湖西鄉各生命紀念館進祀申請流程表」,明定申請及繳費流程,改由民眾至公所財政課繳費,審核及收費分由不同人員辦理,強化殯葬業務內控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湖西鄉公所為辦理轄內公墓暨各生命紀念館之使用管理與維護,訂定殯葬設施使用管理條例供作業遵循。依據該條例第14條規定,使用湖西鄉各生命紀念館,申請人應備齊身分證件,檢具火葬(起掘)許可證、足資證明骨灰(骸)罐(罈)來源之證明文件,事先提出申請,並一次繳納使用管理費,領取進館許可證後,憑證向公墓管理員洽商進祀事宜。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湖西鄉各生命紀念館之進祀及繳費作業流程,係由約僱之公墓管理員負責受理申請、審核、收費及核發許可證等事宜。該等作業程序均由同1人辦理,欠缺職能分工及內部控制,審計室遂於112年11月函請湖西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湖西鄉公所已於113年11月21日訂定「澎湖縣湖西鄉各生命紀念館進祀申請流程表」,明定申請及繳費流程,改由民眾至公所財政課繳費,審核及收費分由不同人員辦理,強化殯葬業務內控管理機制。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2-27)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