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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設置校園太陽光電設施發電效率較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提升發電容量

太陽光電設施能源資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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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辦理校區空間租予業者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112年度上半年太陽光電設施發電量偏低,經函請研謀改善,整體發電容量因數已提升,增進設備發電效率,並增裕各校財源。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鼓勵各公立校區將屋頂等空間租予業者裝設太陽光電設施,嗣光電業者將所發電能全額售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後,依議定之比例回饋學校,依台電公司官網公告之臺灣地區112年各縣市太陽光電容量因數(每小時平均各機組每瓩購電量)資料顯示,基隆地區太陽光電容量因數為9.03%。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2月書面查核發現,基隆市56所國中小學校區裝設面積計8萬餘平方公尺,預估每年可收取回饋金逾1,300萬元,前揭校區中計有14處校區112年上半年太陽光電設施電容量因數僅介於2.01%至7.21%,未達基隆地區之8成,甚有4校區容量因數未及5成,審計室遂於113年2月函請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基隆市立各國中小校區113年度上半年太陽光電設施回饋金為總額761萬餘元,較去年同期713萬餘元,增加47萬餘元,整體容量因數由9.03%提升至9.20%;又前揭14處校區經光電業者改善後,容量因數平均9.23%,已較去年同期平均6.31%,提升約2.92百分點,提升校園綠能政策效益。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2-27)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財政稅務,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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